星韵学校领导带班和中层干部夜间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24-02-27 17:30:47 点击次数:

星韵学校领导带班和中层干部夜间值班制度

学校行政人员参与学校的夜间值班安全保卫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行政人员夜间值班期间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警惕性和纪律性,确保校园及宿舍区域秩序稳定、人员及财产安全。

1.夜间值班的职责范围:夜间值班期间接受上级电传并负责妥善处理,对宿舍区、教学区、食堂工作区、教职工宿舍区等地进行安全检查,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

2.夜间值班巡查规定:值班校领导在组织检查学生正常就寝后可以离校,但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中层干部应住校,检查督促宿舍管理员在岗在位和认真履职,并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夜间值班中层人员的巡视次数不得少于三次,第一次为晚自习结束时间(19:00),第二次为晚间熄灯铃时间(20:00),第三次随机抽查宿管员夜间巡查时间(0:00、2:00、4:00),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记录以备存查。

3.夜间值班巡查内容:

1)在宿舍区域内是否有进行动火动焊等相关作业。

2)在宿舍内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蜡烛等易燃物品。

3)在宿舍区域是否有抽烟现象,在宿舍内是否有使用明火烧煮、烹调食物的现象。

4)是否有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及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和违禁物品进入宿舍楼。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宿舍部主任或当日分管校长。

5)是否有锁闭、堵塞疏散通道,是否有安装影响疏散逃生的铁栅栏、防盗窗和防护网,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标识等是否完好。

6)如发现可疑人员或被盗事件要及时上报当天分管校长。

7)宿管值班人员是否履行夜间巡查职责。

4.夜间值班的时间要求:夜间值班人员的接班时间为19:00,按时到宿管部夜间值班室上岗,第二天早上7:00将值班室门锁好,钥匙交宿管部主任后即可进入第二天的教学中。

5夜间值班的特殊规定:夜间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值班室(巡查时除外),并做到手机呈开机状态,不得静音,不得以任何借口从事与值班职责无关的活动,绝对禁止饮酒或聚众玩耍。

6.夜间值班的基本原则:夜间值班人员的时间一经排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如需变更需向校长室申请。值班期间如遇自己难以处理且非处理不可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准确地向当日分管校长或校长室反映,请示解决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星韵学校

2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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