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一次教代会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岗位聘任评价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指导标准的通知》(武教管【2023】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学校教师工作量指导标准等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课时计算的内容
专任教师的工作量以周教学课时数为主要内容进行计算,一课时按40分钟计算。
二、专任教师周课时数标准
(1)语文、数学(两班);英语(两到三班)12—14节。
(2)其他学科16-20节。
三、有关职务的折合课时
(1)班主任2.5节。
(2)中层副职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二,中层正职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二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0节。年龄偏大和规模较大学校的可以酌情考虑。
(3)正职校级领导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50节。副职校级领导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50节(其中分管教学的不少于70节,分管后勤的酌情减少,但不得少于二分之一)。规模大、有特殊情况不上课的学校校级领导,应书面报教育局审核批准。
(6)年级组长2节,备课组长2节,大队辅导员2节。
四、其他工作的折合课时
(1)校级兴趣小组辅导训练(除课后延时服务时段)按具体次数核算课时。
(2)晚自习按每周次数核算,每周一次算一个课时。
(3)采购10课时,档案8课时,电教设备维修4课时,实验室管理、体育器材室管理2课时,广播和音频制作4课时,校园安全巡视4课时,昀创意文创工作2课时,以上各项工作的课时按具体参与人员进行分配。
(4)主课跨年级或跨学科2课时,跨校工作2课时,主课教两套教材(双语班)2课时。
(5)组织开展“书香校园”系列活动,按具体上的节数核定课时。
(6)学校重大活动拍照、新闻撰写、微信制作和课件制作根据具体的次数核定课时。
五、其他相关要求
(1)早自习、课后延时服务、走班课程和延时服务时段的校级兴趣小组辅导不计算课时。
(2)未列入有关职务或工作的折合课时由校长室另行决定。
(3)退休前一年的教师,规定工作量可适当减少(含55周岁自愿退休的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但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4)教师工作量与教师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挂钩,在教师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上向达到规定工作量的教师倾斜;对无特殊理由,因个人原因工作量不足的教师原则上不予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和岗位。
校长室 校工会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