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星韵学校“博雅星娃”之“阳光星”争创表
发布时间:2014-09-18 13: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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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星韵学校“博雅星娃”之“阳光星”争创表
班级 姓名 时间
名称 |
争星要求 |
行动指南 |
自 评 |
小组评 |
教师(家长)评 |
综合评价 |
阳 光 星 |
1、微笑是我的名片,相信自己“我能行”,尽力就是最好。 |
1、积极主动参与班级的各项活动,乐于为他人服务; 2、个人事务管理得井井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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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愿意分享快乐,倾诉烦恼,善于用恰当的方式和他人沟通交流。 |
1、能与同学和谐相处,不斤斤计较,无过激行为; 2、看到别人的长处,不嫉妒;自己遇到挫折,不放弃。心中有不快,能倾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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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己有错,能勇于承认并及时改正;发现别人的长处,能及时赞美。 |
1、与别人产生矛盾时,首先想想自己有没有过错。 2、当同学有了进步或取得成绩后,及时 赞美。发现别人 缺点,不讥笑 不讽刺,真心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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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时刻牢记生命最重要,不做危险举动;能够保护自己,裤衩背心覆盖的地方不让别人触碰。 |
1、课间能开展有意义的活动,不做危险举动; 2、了解必要的自我保护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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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价时在“合格”与“不合格”中打“”。“教师或家长评”一栏可以邀请各科老师或生活老师评,综合评价由班主任完成。三项及其三项以上合格才能在综合评价中认定创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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